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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设立年度“十佳”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6-01-26

    岁序更替,龙马呈祥;科研逐梦,奋楫争先。为厚植科研根基、彰显学术影响力,激励全体研究人员产出高层次、高质量、高水平的学术成果,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区域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设立年度“十佳”优秀成果奖。具体通报如下:

一、基本原则

“十佳”优秀学术成果奖由中心统一领导,需严格把控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,秉持创新与质量导向原则,严格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准则,确保评奖过程透明、结果权威。

二、申请对象与基本申请条件

(一)申请对象:全体区域社会治理创新中心的研究人员

(二)作者身份:申请者必须是学术成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(需取得其他作者的同意)

(三)署名规范:成果作者单位须标注“区域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”,英文标注“Regional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Research Center”。原则上,未标注中心署名、标注不规范或仅标注学校/学院名称而未提及中心的成果,均不具备参评资格。

(四)成果要求:成果类型包括期刊论文、智库报告等。成果取得的有效时间为上一年12月1日至下一年11月30日。

(五)限制条件:期刊论文应以正式刊出或在线刊出为准,英文期刊以 available online 为见刊时间。在中国科学院预警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得参与评奖。

三、评审组织

中心成立评审委员会,由学术委员会、中心主任副主任校外专家等共同组成严格遵守平等、回避及保密原则。

四、奖励标准及评审程序

(一)奖励标准:中心每年度拟评选“十佳”优秀学术成果十篇,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。

(二)量化评分:成果评分实行百分制,包括:成果影响力(成果类别、属性和级别) 40%;成果与中心和学院特色方向的关联度占30%绿色发展与边疆治理、中国东盟公共治理等;成果总体质量(学术创新性、深度及应用价值等)占30%。

(三)计分规则:采取加权平均分方式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,确保评审客观性。

五、评审流程

评审时间预计在每年12月1日开始。正常情况下,采取无感申报方式:标注中心的年度成果自动进入候选名单,由中心办公室根据年度成果提前进行整理公示,研究员无须填写申报材料和递交纸质材料等手续(请注意,发表成果实时向中心办公室登记报备);如确实有需要提交评审支撑材料的,请各位研究员密切关注相关通知。

马年奔腾开胜景,科研建功正当时。愿全体研究员乘马年奋进之势,策马扬鞭攻难关,凝心聚力拓新局,以优秀学术成果赋能区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,共推学科建设迈上新征程、谱写新篇章!


区域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

2026年1月26


一审一校┃黄艳芬       二审二校┃陈璟浩       三审三校┃周均旭